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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養人升大學:身份、資助、錄取是三件事
選定課程後,請向院校確認資助資格、所需居港證明及複核要求。受養人簽證或錄取通知本身不保證資助資格。
申請條件:本科、授課型與研究型分別核對
| 申請方向 | 應逐課程確認 |
|---|---|
| 本科 | 所持高中/公開考試資格是否獲接受,科目及成績、教學語言證明、面試或作品要求;按實際學歷和身份選擇 JUPAS 或院校直接申請渠道。 |
| 授課型碩士 | 獲認可學士或課程接受的同等資格、專業背景、成績/GPA、英語證明及是否要求工作經驗。 |
| 研究型碩士/博士 | 學歷和研究能力、研究方向、計劃書、推薦人及導師/院系接收要求;並非所有課程要求先獲導師承諾。 |
香港沒有統一適用於所有大學的 GPA、雅思或工作年限門檻。我們會按目標課程當年官網逐項記錄具體數值、豁免依據及截止時間;未公佈的要求向招生處確認。滿足最低條件仍須經過甄選,身份、資助資格和錄取分開審核。
申請文件:個人、學校與推薦人各自提交
| 文件 | 誰提供/何時適用 |
|---|---|
| 身份與學歷 | 您提供證件、成績單、學位及畢業證;應屆生按要求提交在讀及預計畢業證明,錄取後補最終文件。 |
| 學術與語言證明 | 公開考試、語言考試、評分說明及學歷認證,按課程要求和有效期準備;官方送分另按考試機構流程。 |
| 文書與經歷 | 履歷、個人陳述、相關工作及項目證明;作品集、寫作樣本等僅在課程要求時提交。 |
| 推薦意見 | 推薦人按院校方式出具,可能須由其直接提交;先徵得同意並記錄截止日。 |
| 研究型附加資料 | 研究計劃、論文/成果及適用的導師溝通資料,按院系規定準備。 |
我們協助組織、核對和梳理表達;不代造經歷、成績或推薦。姓名、日期與證件須一致;譯本、認證副本、原件及文件大小按院校清單分別確認。
倒排時間表,避免最後只剩上傳文件
按課程篩選、考試/認證、文書/推薦、遞交、面試、錄取條件、簽證及住宿列出時間表,註明負責人並預留緩衝。滾動錄取、分輪申請及各學位日期以課程當年安排為準。
錄取後:學生簽證條件與文件
收到錄取不等於已獲入境許可。需要學生簽證者須有符合其身份適用範圍的課程錄取、足以完成學業及支持生活住宿的資金,以及合資格本地保證人;課程、國籍/居留身份和學習模式須分別核對。已持可在港就讀身份者先確認是否需要另辦或更改逗留條件。
| 誰準備 | 學生簽證文件 |
|---|---|
| 學生 | 申請資料、近期照片、旅行證件、香港身份證及在港記錄(如有)、正式錄取信;學習及生活資金證明及適用地區身份證明。 |
| 本地保證人 | 院校或合資格個人提供保證資料;個人保證人須年滿 18 歲、為真實香港居民、認識申請人,並有供養及住宿能力。 |
| 未滿 18 歲學生 | 家長與在港監護人簽署的同意文件、住宿安排證明及所需保證。 |
按入境處及院校渠道提交申請人/保證人表格(適用時為 ID 995A/995B)和清單文件。先完成錄取條件、留位、簽證及住宿安排,再核對課程日後是否適用 IANG;各環節分別審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