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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養人申請:關係、保證人條件與文件
人才及專業人士計劃下,通常可申請的是配偶/依法獲當地官方認可的合資格伴侶,以及未滿 18 歲的未婚受養子女。普通同居、訂婚或父母不直接適用這類安排;香港永久居民等其他保證人類別的規則須另查。申請人須無不良記錄,關係真實;保證人須有能力負擔生活並提供合適住宿。
| 誰準備 | 常見必備及條件文件 |
|---|---|
| 每位家屬 | 照片、旅行證件、香港身份證及入境/電子簽證記錄(如有);結婚、出生或合資格伴侶關係證明。 |
| 保證人 | 香港身份證、旅行證件、當前入境許可及逗留條件;工資、稅單、銀行等財政證明;租約、租金收據等住宿證明。 |
| 特殊家庭情況 | 離婚、監護、收養或同意子女赴港等文件,按實際關係及入境處要求提供;姓名不一致須說明。 |
我們為每位家屬單列申請和期限。受養人逗留期限通常與保證人掛鈎,保證人身份變化、關係變化及子女情況都應及時核對。學生保證人的家庭安排與人才計劃也須分別確認。
「如適用」文件按個人情況提交,入境處可要求補件。非中英文文件須附合要求的認證譯本。首次諮詢只需背景摘要;證件和財務文件通過受控項目渠道提交。
續簽申請:按原計劃準備現狀證明
| 當前情況 | 需要核對和準備 |
|---|---|
| 共同文件 | 當前及相關舊旅行證件、香港身份證、電子簽證和逗留期限;更新的聯絡方式、身份及家庭變化資料。 |
| 受僱工作 | 在職證明、合同,列崗位、薪酬福利、聘期;工資入賬、稅務及適用的強積金記錄。專才等受僱限制須核對換僱主是否需預先批准。 |
| 開辦/參與業務 | 商業登記、公司及股權資料、財務/稅務、業務與銀行記錄、本地僱員及實際貢獻;計劃中的業務須與已發生事實分開。 |
| 優才 | 綜合計分制首次續簽須證明已採取在港定居步驟,例如就業或創業;其後須證明已定居及作出貢獻,例如有穩定收入的學位/專家/高級崗位,或規模合理的業務。成就計分制續簽另須證明自給生活和住宿能力。 |
| 新資本投資者 | 獲許投資與維持規定核證、相關帳戶記錄;先銜接投資推廣署審查,再按入境處期限遞交。 |
| 受養人 | 雙方有效身份及逗留文件、持續關係和保證人的供養/住宿證據,按要求補充。 |
我們在項目中記錄“可遞交起日、到期日、缺件及負責人”。窗口因計劃而異,例如高才通可在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網上申請;人在何處、旅行安排及臨時延期須按所屬渠道核實。申請已遞交不等於已獲續簽。
高才通續簽還須提交人才服務辦公室指定問卷的完成確認;B/C 類未曾提交學歷核證者須補交。受僱者按清單另備僱主商業登記、財政及適用的新公司業務計劃等資料。優才網上續簽要求遞交時身在香港。高才通和優才應在可申請窗口內儘早辦理,並至少在到期前六週遞交;除獲特別批准外,等候結果不自動延長合法逗留。
永久居民資格核實:條件與七年證據
以下說明常見七年途徑,香港出生或父母身份等其他法定類別須分別核對。中國公民一般須證明連續不少於七年通常居住;非中國籍人士的該七年一般須緊接申請日期之前,並須按規定聲明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。遞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核實時,申請人須合法在港。
- 身份:香港身份證(如有)、旅行證件,以及入境和當前逗留條件證明。
- 七年記錄:按時間整理學校、僱傭、稅務、銀行、住址及其他實際生活證明,覆蓋擬主張期間。
- 離港情況:說明重要或較長離港的原因、時長,以及與香港的住所、工作和家庭聯繫;臨時離港不必然中斷通常居住。
- 類別及家庭文件:按適用情況準備出生、父母身份、婚姻及有關聲明;使用所屬類別的官方表格或網上渠道。
我們協助檢查證據是否覆蓋所主張事實;身份證簽發滿七年、固定次數入境或僅持有效簽證,均不能代替通常居住審查。
現在可以做的一件事
逐人記錄證件和簽證到期日、旅行及學校日期、待更新資料。提前數月整理文件,按所屬計劃的申請窗口遞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