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核對 ·
本頁內容
第一層:用摘要確認需要哪類證明
簡述身份與家屬、最高及學士學歷、工作經歷、擬憑哪些條件申請及申請時間。公開諮詢表無需填寫證件號碼、銀行流水或健康資料;我們會根據摘要確認所需證明及提交渠道。
第二層:一條事實,對應可核實文件
- 身份與關係:證件資料及適用的關係證明。
- 學歷:學位、畢業資料,以及所屬計劃要求的核實文件。
- 工作或聘用:真實任職、職務、工作時間及聘用條件的證明。
- 收入或資產:僅在計劃要求時,按定義、期間和歸屬準備證明。
各計劃的必交文件不同,須以官方表格、清單及補件要求為準。以上分類用於整理文件。
第三層:檢查姓名、日期和版本能否對應
核對各份文件的姓名拼寫、證件有效期、學歷與工作日期。如有更名、拼寫差異或經歷重疊,記錄原因及所需說明。掃描件須完整、清晰,檔名可用「類別—姓名—日期」,避免只叫「最終版」。逐項確認翻譯或認證要求,不必預先假定所有文件都須公證。
最後:保留遞交和補件記錄
標記「待取得、待核對、已遞交、需補充」,記錄補件原因、負責人和期限。保留遞交版本及確認記錄,另存修改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