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料核对 ·
本页内容
- 申请依据
- 真实香港职位、相关能力及市场薪酬
- 是否需要聘用
- 须已获得聘用
- 首次逗留
- 按批核及雇佣合约确定
一般专业人士类别的申请条件
一般专业人士类别适用于内地中国居民:没有保安问题或已知严重犯罪记录;通常有相关学位,或获接受的技术资历、专业能力及经验;香港职位真实、已获聘用,职责与学历或经历相关且不能轻易由本地人担任;整体薪酬福利符合市场水平。本类别无行业限制和配额。18–40 岁技术专才类别另有指定工种、经验及配额规则,须独立核对。
申请材料:申请人、雇主、家属三份清单
| 谁准备 | 文件清单 |
|---|---|
| 申请人 | 近期照片、旅行证件、香港身份证及在港记录(如有);学历、专业资格、任职证明;内地现工作单位或有关机关同意书。 |
| 雇主 | 签署聘书或合同,列职位、薪酬福利及聘期;商业登记证;审计、损益或税务等财政证明;业务背景及职位需要说明。 |
| 成立不足 12 个月的雇主 | 另备详细业务计划,交代资金来源、注资、产品/服务、预测及本地职位安排,区分已发生交易和预测。 |
| 随行家属 | 各人照片、证件、适用的在港记录,以及婚姻、出生或合资格伴侣关系证明。 |
符合官方便利措施的申请人或雇主可能获豁免部分证明;我们会逐项核对适用依据,不自行省略。双方的岗位、薪酬、任期及业务资料须一致。
“如适用”材料按个人情况提交,入境处可要求补件。非中英文文件须附合要求的认证译本。首次咨询只需背景摘要;证件和财务文件通过受控项目渠道提交。
换雇主或经营自己的公司,要先核对条件
接受新职位、调整工作或参与自有公司经营前,核对电子签证上的逗留条件及是否须预先批准。注册公司或持股不等于获准在港工作。
如何减少补件来回?
双方统一职位说明,核对文件日期及岗位与实际业务的关系。新公司须区分已签合同、已落实资金与未来运营计划,不将预测写成现有业绩。